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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,积30分。
所谓“五年一户”就是:学区内每户地址一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。即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房,五年内只接受一个学生(双胞胎和单独二孩子例外)。
4月15日-4月28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,4月28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。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,由幼儿园教师提前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,由家长确认;需要变更信息的,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,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,形成信息登记表,家长确认无误后,完成信息登记,获取《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》和“入学报名告知书”。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,通过各区教育部门指定的方式获取信息登记空表,填写完成并附上佐证材料后按照各区教育部门确定的方式提交,由各区教育部门落实信息登记工作。确需现场办理的,可按照预约时段,携带有关证件,到有关登记点现场办理。
(2)在奉合法稳定工作*分50分: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社保满6个月的,基础分为10分;社保缴纳6个月以上的,每增加1个月加1分,*得50分。
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,就读学校审核转学条件后,向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,告知其本人学籍信息(内容包括:全国学籍号、原就读学校名称、就读年级、学籍状态信息等)。
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,每满1年积3分。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单位不一致的,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。
(5)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积140分。
上海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、备案已全面推行一体化业务模式。居民办理租赁合同网签、备案两项业务,在交易中心或街镇办事窗口,仅需5分钟左右即可同步办结,取得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。